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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甲类_传染病防治法甲类传染病上报时间

ysladmin 2024-06-02 人已围观

简介传染病防治法甲类_传染病防治法甲类传染病上报时间       随着科技的发展,传染病防治法甲类的今日更新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它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了解它的最新技术。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为哪

传染病防治法甲类_传染病防治法甲类传染病上报时间

       随着科技的发展,传染病防治法甲类的今日更新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它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了解它的最新技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为哪几类。

2.叙述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及疫情报告时间。

3.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甲类传染病就实行何种管理

4.传染病分类由谁决定

5.法定传染病有多少种,分为几类

传染病防治法甲类_传染病防治法甲类传染病上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可分为甲类、乙类、丙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叙述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及疫情报告时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法定传染病分为三类,分别为甲类、乙类、丙类,一共有40种。

       具体分类如下:

       1、甲类传染病:甲类法定传染病一共有两种,分别是鼠疫和霍乱。需要对患者、携带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及疫情流行地区严格管控、隔离和治疗,属于强制管理。

       2、乙类传染病:乙类法定传染病一共有27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麻疹、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需要严格管理,及时控制、隔离并治疗。

       3、丙类传染病:丙类法定传染病一共有11种,包括流行性感冒、风疹、麻风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腮腺炎、斑疹伤寒、包虫病、丝虫病、黑热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属于监测管理。

       综上所述,中国传染病分类总共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三类,具体细分共有40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甲类传染病就实行何种管理

       答案:甲类:鼠疫、霍乱。一经发现城镇不超过6h,农村不超过12h逐级报告到中央。乙类: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士菌病、炭疽、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12h内上报。丙类: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感染性腹泻(除外霍乱、菌痢、伤寒和副伤寒)。

传染病分类由谁决定

       法律分析: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甲类传染病就实行强制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法定传染病有多少种,分为几类

       法律分析: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宣布为甲类传染病需要经过国务院决定。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法定传染病

       由于已知传染性疾病中,部分可对人类造成重度伤害,或是可能引发大流行,许多国家因此借用政府的公权力,协助医疗体系严密监控这类疾病的发生及后续发展,避免疫情扩大,这些传染病特称为法定传染病,在相关法律下,通常医师有义务依照疾病分级,在指定的时间内或以规范的流程对卫生主管机关进行通报。

       分类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8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

       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这四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将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和霍乱。 (2)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以及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此外,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感染。

       好了,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甲类”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传染病防治法甲类”,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